虛假宣傳?近日,毛豆新車網屢遭媒體曝光。據河南民生頻道《大參考》欄目報道,廖先生就是在“包購置稅首年保險律師 事務 所”的吸引下,到毛豆新車網買車。結果發現:所謂的3000元首付,指的是押金;包購置稅也並非免費,而是費用包含在貸款中;而提的新車,也不在自己名下,而在瓜子二手車公司旗下。廖先生帶著記者去討說法,卻被毛豆新車網員工“報警”。於是,就發生瞭文章開頭那一幕。其實,廖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貴陽的消費者史女士通過廣告瞭解到在“毛豆新車網”可以低首付購買新車。向銷售員簡單咨詢後,她付瞭兩萬六千元首付款,購買瞭離婚 律師一輛總價格為二十三萬元的本田雅閣汽車。讓史女士沒有想到的是,新車的行駛本辦下來後,戶主的名字也是“瓜子二手車”。史女士表示,從她走進“毛豆新車網”貴陽門店到付款出門,銷售員從未提起過“租車”二字。當她要求簽署合同時,對方表示會在提車時提供合同,但至今也沒有一份紙質合同給她。4月7日,一網友在黑貓投訴稱,“毛豆新車網,銷售用誘騙的方式讓顧客在手機上面簽字然後付款。最民事 訴訟後錢到毛豆公司瞭,車主對於這個毛豆新車網公司的情況一點都不瞭解。消費者買車變租車,還要交貸款,還要交利息,車的保險還不是車主,我想問毛豆新車網這樣車主花錢買這樣的車一點保障都沒有那買瞭幹嘛呢。”過戶風險“該貸款屬於汽車抵押貸款,而汽車卻不在我名下。”於是,廖先生決定反制:拒絕還貸並向銀保監會舉報微眾銀行違規放貸。舉報效果顯著。之後,微眾銀行打電話給廖先生說:“這筆貸款已讓瓜子方面結清瞭。”那麼,廖先生的反制策略是否可行,會不會因此產生征信風險?趙銘律師表示,廖先生的銀行貸款已被瓜子還清,就無信用風險。但是,“如果銀行貸款沒被還清,用戶依然會存在信用風險。因為貸款合同的責任主體是用戶,用戶一旦簽瞭貸款合同就表示認可相關約定。”趙銘律師說。“至於銀行放貸是否違規,這個責任主體是銀行。”趙銘律師認為,在確認沒有簽貸款合同的前提下,銀行給用戶放貸或涉嫌“違規放貸”。如果是有替代用戶簽字的情況,不光是違規,就可能還存在違法犯罪行為。雖然廖先生已無需還貸之憂,但是他從毛豆新車網提的車依然過著“暗無醫療 糾紛天日”的生活。因為如果該車一旦被毛豆新車網找到(收回,編者註),廖先生的幾萬塊錢可能就要打水漂。對於這種情況,趙銘律師表示,雖然沒有銀行貸款瞭,但是廖先生與真正車主之間的關系沒有轉化。同時,廖先生與毛豆新車簽的融資租賃合同就會發生變化。對於廖先生來講,是否繼續履行協議,還是要變更、轉換成律師真正意義上的租賃?合同裡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雙方就要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訴至法院,法院就要根據具體使用期限、繳納的費用以及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審判。根據合同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可以說,融資租賃合同是消費者成為車輛買受人的可能性的合同。毛豆新車網方面表示,法院方面認融資租賃是買車,而不是租車,用戶其實是每月還月供的。車子最終還款完成也是要過戶到用戶名下的,所有權也是用戶。但是,趙銘律師提醒消費者:如果購買的新車不在自己名下,存在過戶風險。比如,一旦車輛註冊主體破產,車輛就可能被其它債權人給執行,用戶前面法律 事務 所交的錢可能打水漂。此外,因為車輛沒有過戶,用戶與公司實際形成的是一種債權關系。如果車輛註冊主體一車多賣的話,未來你可能隻能追債權,卻無法追得這輛車的物權。也就是說,如果車不在自己名下,未來可能台北 律師 公會會有人找你提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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